

高考成績公布之后,考生若對分數(shù)有疑問,可在6月27日12時前申請復核。這是記者6月25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的消息。
據(jù)介紹,申請復核成績的考生,須在27日上午12點前持《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應屆高中中學畢業(yè)生還須持畢業(yè)中學教務處介紹信)到高考報名確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辦理。復核申請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提交,不可代辦。
6月30日前,各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對復核結果仍提出質(zhì)疑的,須于7月2日17時前申請辦理復審。省教育考試院按教育部和省招委會有關規(guī)定成立復審組,對申請成績復審的考生成績做出最終認定,認定結果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nèi)。復核工作只復核成績,不查卷。(記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