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wǎng)11月4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潘倩)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福建省貫徹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實施細則》,圍繞當前反拐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注重網(wǎng)絡(luò)空間治理和信息化建設(shè),提出一系列針對性措施。
《實施細則》指出,要健全預(yù)防犯罪機制,從源頭遏制拐賣人口犯罪。在對既往拐賣人口案件分析研判的基礎(chǔ)上,重點梳理出案件發(fā)生率較高的重點場所和人群,因地施策、因人施策,從提高預(yù)防犯罪的意識和做好制度兜底工作兩方面入手,實現(xiàn)對拐賣人口犯罪的源頭治理。要打擊犯罪和解救被拐賣受害人,不斷提高案件偵破能力及水平。
要加強被拐賣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和康復(fù),幫助回歸正常社會生活。要多種保障措施并舉,確保反拐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進一步明確依法嚴懲拐賣人口犯罪工作要求,實現(xiàn)對犯罪精確打擊、對受害人精準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