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針對暑期師生安全工作實際,省教育廳發(fā)布以下提示:
01加強防溺水教育
教育學生不到溪河、水塘、工地水坑戲水玩耍,遵守游泳“六不準”: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準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準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隊的情況下游泳;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準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準盲目下水施救。
02注意師生出行安全
教育引導師生外出旅游或參加戶外活動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不參加危險戶外探險活動和涉山涉水高風險活動。自駕、自助游要密切關注相關政策和預警信息。
03做好個人安全防護
深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衛(wèi)生、防觸電、防臺風、防自然災害、防不法侵害等教育,提高避險能力。加強實踐教學活動管理,強化暑期學生實習、實訓、夏令營、軍訓等活動的審批和安全保障。鼓勵學生參加積極健康的集體活動,不參加證照不全、存在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校外托管培訓。
04預防師生受騙上當
提倡文明上網(wǎng),不參與非法傳銷、非法宗教、賭博(網(wǎng)絡賭博)等違法活動。引導學生不沉迷于網(wǎng)絡和游戲,嚴防電信網(wǎng)絡詐騙。
05落實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暑期和秋季開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醒學生做好居家和出行個人防護;加強校園疫情防控,對暑期留校學生和在校內施工、舉辦活動等入校人員,要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方案和技術要求嚴格管理。
06嚴格校園安全管理
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好設施維護,做好下學期開學各項準備工作。加強暑期值守值班和安全信息報送,發(fā)生涉校涉師生事件案件應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上報。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密切關注暑期師生動態(tài),廣大家長、監(jiān)護人務必增強安全意識和監(jiān)護意識,切實承擔起監(jiān)護責任,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孩子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嚴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