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現(xiàn)場 東南網(wǎng)記者張立慶 攝
東南網(wǎng)3月12日訊(本網(wǎng)記者 張立慶)為切實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提起消費公益訴訟職責,進一步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營造良好消費環(huán)境,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3月12日,福建省消委會聯(lián)合福州市消委會在福州開展315消費維權宣傳活動,福建省消委會律師團團長鄭新芝在會上宣讀了“征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公告”,征集活動正式啟動。
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應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示范性。在針對不公平格式條款類案件時,應提供消費憑證以及相關協(xié)議文本(全文),如消費者服務合同、汽車銷售合同等;在針對虛假廣告類案件,也應提供消費憑證,并提供廣告刊播內容(影音資料)、宣傳單等宣傳資料;在針對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chǎn)安全類案件,請?zhí)峁┫M憑證及相應的初步材料,如圖片、產(chǎn)品說明等,同時對于造成侵害事實的,請附上受損的相關證明材料。
線索可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省消委會提交。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358號9層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法律工作部,也可來人來電反映并現(xiàn)場提交相關線索及案件資料,聯(lián)系電話:0591-8751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