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何祖謀)13日,記者從省法院獲悉,該院組織第4批全省涉黑惡案件集中宣判。廈門中院、漳州中院、莆田中院以及22家基層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惡案件38件255人,其中,涉黑6件74人,涉惡31件180人,保護傘1件1人。據(jù)悉,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包括套路貸、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沙霸、村霸、市霸、保護傘等打擊重點,充分展示福建法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階段性戰(zhàn)果。
據(jù)了解,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全省法院一審審結(jié)涉黑惡犯罪及其“保護傘”案件376件2331人,判決生效253件1453人,涉黑案件重刑率46.2%;審結(jié)案件判處財產(chǎn)刑1.05億元,并對41名涉黑惡犯罪分子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鏟除黑惡勢力經(jīng)濟基礎(ch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