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偶爾從《稗史匯編》看到《木屠氏》一文,感慨良多,愛不釋手。
《稗史匯編》是明代王圻編纂的一部浩繁豐富的類書。它匯撰的野史筆記上啟古初,下至萬歷中期,夸越千年之久,堪稱我國古代百科全書、文史知識的分類辭典。此書網羅豐富,而且分門析類,極便檢索,在我國古代史書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清·鄭方坤《全閩詩話》和梁章鉅《長樂詩話》介紹長樂女詩人申屠氏時,都是以此文為據。今把文中文字簡化并加以注解,以饗讀者。不妥之處,望指正。
申屠氏,宋時長樂人。美而艷,申屠虔之女也。既長,慕孟光之為人,更名希光①。十歲能屬文,讀書一過,輒能成誦。《送其兄漁釣海上》詩曰:“生計持竿二十年,茫茫此去水連天。往來酒灑臨江廟,晝夜燈明過海船。霧里鳴螺分港釣,浪中拋纜枕霜眠。莫辭一棹風波險,平地鳳波更可憐。”其父常奇此女,不妄許人。年二十,侯官有董昌,以秀才異等為學宮弟子。虔既見之學宮,遂以希光妻昌。希光《臨行留別詩》云:“女伴門前望,風帆不可留。岸鳴蕉葉雨,江醉蓼花秋。百歲身為累,孤云世共浮。淚隨流水去,一夜到閩州。”入門絕不復吟。食貧作苦,晏如也。居久之,當靖康③二年,郡中大豪方六一者,虎而冠者也。聞希光美,心悅而好之。乃陰使人誣昌④,得重罪,罪至族。六一陽為居間⑤,得輕比,獨昌報殺,妻子幸毋死。因使侍者通殷勤,強委禽焉。希光具知其謀,謬許之⑥。密寄其孤于昌之友人,乃求利匕首,懷之以往。謂六一日,妾自分身首異處矣,賴君高誼,生死人而骨肉之。妾之余生,君之身也。敢不奉承君命。但亡人未歸淺土,心竊傷之。惟君憐之,既克葬,乃成禮。六一大喜,立使人以禮葬之。于是希光偽為色喜,盛裝入室,六一既至,即以匕首刺之帳中,六一立死,因復殺其侍者二人。至夜中詐謂六一卒病危篤。以次呼其家人,家人皆愕。卒起不意,先后奔人,希光皆殺之,盡滅其宗。因斬六一頭置囊中,馳至董昌葬所祭之。明旦,悉召山下人告之日,吾以此下報董君,吾死不愧魂魄矣。遂以衣帶自縊而死。
古文注解:
①慕孟光之為人,故名希光:因羨慕孟光的為人,故將名為希光。舉案齊眉的典故說的是梁鴻、孟光。漢書生梁鴻讀完太學回家務農,與縣上孟財主的女兒孟光結婚。孟光拋棄孟家的富裕生活,到山區(qū)隱居,還幫人打短工。每次孟光給梁鴻送飯時把托盤舉得跟眉毛一樣高。申屠女對孟光羨慕有加,認為梁鴻、孟光是夫妻恩愛的楷模。
②食貧作苦,晏如也:平時夫妻同甘共苦,毫無怨言。
③靖康:靖康系北宋欽宗(趙桓)皇帝年號。岳飛《滿紅紅》:有“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之句。
④陰使人誣昌重罪:暗暗地使人誣告董昌,加以陷害。
⑤六一陽為居間得輕比:方六一,四處活動。使希光免罪。
⑥謬許之:假假應承、答應。
全文頌揚了申屠氏為報夫仇機智勇敢殺敵的故事。全文語言生動活潑,記事簡明扼要,人物形象生動鮮明,很有特點。
文如其人。值得一提是文中申屠氏撰寫二首詩《送兄漁海上》、《臨別贈諸女伴》。前一首以寫其兄漁民在海上遭遇風波,遠不及人世的風波之驚險。她聯系自己的遭際,發(fā)出感慨:“莫辭一棹風波險,平地風波更可憐。”后者一詩表明她對人生看法,也是他誓報夫仇的舍身取義的思想根源。
申屠氏一生遭際和行為符合電影故事情節(jié)——開端、發(fā)展、高潮、結局四階段。為此建議長樂閩劇團將她事跡搬上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