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磅!2月1日開始,福州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將放寬,具體詳情,趕快來一起了解!
記者從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進一步落實“房住不炒”定位,支持繳存職工改善住房需求,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發(fā)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結合本市實際,就福州住房公積金政策有關事項進行調整。
公積金貸款政策
從2月1日開始調整
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購房的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40%。申請組合貸款購房的,參照商業(yè)銀行首付款比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結清后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自住房。
在福州以外的地區(qū)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福州戶籍職工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購買自住房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在償還首期購房貸款本息后,當月即可辦理委托還貸。
調整自2022年2月1日起執(zhí)行。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福州鐵路分中心、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福建能源集團分中心可參照執(zhí)行。
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
貸款條件放寬
公積金政策調整之后,福州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具體變動影響在哪里呢?福州市公積金中心進行了解讀。
問 調整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解答: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購房的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為30%;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為40%。
問 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與第一次間隔多久?
解答: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結清后即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自住住房。
問 在福州以外的地區(qū)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福州戶籍職工購買福州住房的,能否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解答: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例如:職工陳某(福州市鼓樓區(qū)戶籍),在山東省濟南市繳存住房公積金,若其在福州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問 職工何時可以申請辦理委托還貸業(yè)務?
解答:職工在償還首期購房貸款本息后的當月即可辦理委托還貸,無須先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滿12個月。例如:職工李某于2022年2月10日獲得批準并發(fā)放了住房公積金貸款,2022年3月10日按照合同約定償還了首期貸款本息,那么其在3月10日后即可申請辦理委托還貸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