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wǎng)2月28日訊(本網(wǎng)記者 陳楠)為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定于3月1日起正式調(diào)整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的相關(guān)流程。屆時,市民如需通過便民渠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簽綁定,綁定成功后方能通過便民渠道進行處理。此外,市民還可以通過實名注冊APP“交管12123”綁定對應(yīng)車輛。
那么現(xiàn)在駕駛非本人的機動車違章如何處理?同一輛車最多可被幾個用戶綁定?一個駕駛?cè)丝梢詡浒付嗌佥v車?記者就這些網(wǎng)友關(guān)心的問題,咨詢了有關(guān)部門。
據(jù)介紹,從3月1日開始通過自助渠道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必須先實名注冊并綁定對應(yīng)車輛,最為重要的是,先違章再綁定扣分行不通。
舉例說明,小王開著小李的車違停了,受到罰款1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3分。以前,小王可帶上自己身份證、駕駛證、銀行卡、車輛行駛證等在自助機上處理。但3月1日以后,小王就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駕照處理小李車輛的電子眼違法了,需要先綁定之后才能處理。
此外,面簽綁定的數(shù)量是有限制的,一個人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而一輛車加上車主本人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