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新聞網11月29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歐陽進權)從后天開始,市民到銀行開立賬戶將被“限量”了。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出臺的《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12月1日起,商業(yè)銀行的賬戶管理規(guī)則將進行相應調整,個人在銀行開立賬戶,每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賬戶;通過ATM向非本人名下同行賬戶轉賬24小時后到賬。
可開通Ⅲ類賬戶實現風險隔離
記者昨日獲悉,隨著部分銀行開始落地分類管理銀行賬戶,如今市民在線就能自助申請開立有限定金額支付的Ⅱ類和Ⅲ類賬戶。
個人銀行賬戶分為Ⅰ類賬戶、Ⅱ類賬戶和Ⅲ類賬戶。I類賬戶是全功能大額賬戶,可以辦理存款、轉賬、消費繳費、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等,使用范圍和金額不受限制;Ⅱ類賬戶可以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及限定金額的消費等;Ⅲ類賬戶主要用于網絡支付,只能進行小額消費和繳費支付。Ⅱ類、Ⅲ類賬戶需要與Ⅰ類賬戶綁定使用。如果擔心支付安全,支付寶或微信綁定的銀行卡可換成余額最高1000元的Ⅲ類賬戶,實現“金庫”與“小錢包”風險隔離。
一行多卡需具有合理用途
民生銀行福州分行有關負責人解讀說,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全國范圍內)僅能開立一個Ⅰ類銀行結算賬戶(含借記卡、活期一本通);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已經持有多個Ⅰ類賬戶的,銀行將進行排查清理,但具有合理用途的賬戶不受影響。
在榕其他多家銀行人士也稱,執(zhí)行一人一戶主要針對新增賬戶,現有賬戶仍可正常使用。但對于半年內無交易記錄的賬戶,銀行將對其暫停非柜面業(yè)務。
轉錯賬還可“追回來”
目前,銀行普遍提供轉賬實時到賬服務,這也為不法分子快速轉移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
12月1日起,消費者在銀行ATM進行轉賬時,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其他個人轉賬都將在受理24小時后再辦理資金轉出。
“到賬時間晚了24小時,將給轉賬者提供一次‘反悔’的機會。”民生銀行福州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事后發(fā)現“轉錯了賬”或不想匯款了,可以在24小時內“追回來”,具體操作是通過發(fā)卡銀行客服電話或柜臺,申請撤銷這次轉賬,以防因一時疏忽而造成的資金損失。
非柜面渠道轉賬筆數額度受限
“與銀行柜面渠道相比,非柜面渠道不能面對面接觸操作人,難以確認實際操作人是否為賬戶持有人,發(fā)生異常交易的風險更高。”榕城銀行人士表示,新規(guī)增加了日累計轉賬筆數限制和年累計轉賬限額,并且調整了限額默認值,還允許設置管理限額,從而兼顧了安全性與自主性。
據介紹,新規(guī)規(guī)定,超過限額和筆數的,銀行賬戶轉賬應到銀行柜臺辦理;除向本人同行銀行賬戶轉賬外,銀行為個人辦理非柜面轉賬業(yè)務,單日累計金額超過5萬元的,應采用數字證書(U盾)或電子簽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驗證方式。
這意味著,從12月1日起,市民在銀行要求開通非柜面渠道轉賬業(yè)務,需簽約相關協議,約定今后在這些渠道轉賬時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如果市民經常在網上購物或使用微信掃碼支付,在簽約時需要多留意,根據平時的交易習慣,約定適合自己的限額和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