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
2017年,市慈善(紅十字)會繼續(xù)實施“朝陽助學”、“愛心助殘”、“慈心助孤”等常態(tài)性救助工作。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救助條件:
(一)長樂市常住戶口;
(二)長樂市民政部門確認為低保、低收入家庭。
二、救助范圍和標準
1、助學方面
(1)在校大學(本一)學生和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2)在本市學校就讀的高中(含職專)學生,每人每月200元。
2、助殘方面
市殘疾部門確認為一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3、助孤方面
父已亡故,母已改嫁或離家出走,由親屬監(jiān)護收養(yǎng),年齡未滿16周歲的。每人每月200元。
三、注意事項
1、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接到本《通知》后請向所屬村(居)轉發(fā)告知;
2、凡符合上述救助條件,請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慈善分會領取申請表;
3、原有已獲得救助對象高中生或考取大學(本一)和研究生需提供錄取通知書或學籍證明材料;
4、助學對象必須未獲得其他相關部門、團體與個人資助;
5、申請時間:自本通知下達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聯(lián)系地址:長樂市吳航街道團結小區(qū)1#1602室
聯(lián)系人:張碧如 程 玲
電話:28881811、27525176
13110762495、13705963099
長樂市慈善總會
二O一七年六月十二日